各职称申报人员:
现定于2024年5月24日至26日进行建筑管理专业和施工管理专业副高级及正高级职称答辩,具体安排如下:
1.5月24日(周五)进行施工管理专业副高级职称答辩(13:00签到);
2.5月25日(周六)进行建筑管理专业副高级职称答辩(13:00签到);
3.5月26日(周日)进行建筑管理专业和施工管理专业正高级职称答辩(13:00签到);
4.答辩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六路雪松大厦B座4楼4D室(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
如申报人未按时参加答辩,则视为自愿放弃答辩,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