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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闻

广州市教育局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7-12人气:

2024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依法依规

开展校外培训

请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
二不得违规

开展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暑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三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要持续强化机构内部管理,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项目与标准要按要求公示。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请各校外培训机构正确认识预收费用属性。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广州市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同时,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的要求。

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配齐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确保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保障培训师生人身安全。

五不得举办违规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