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做好2024级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继教〔2024〕1 号)相关工作安排,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学点审核,继教院复核,学院班子会审定,同意俞雄仪等160名成教学生转专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向继教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实名反映,提供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否则将不予受理。继教院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