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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

东莞市推动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发布时间:2022-04-18人气: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的通知

东科〔202238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推动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418

东莞市推动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工作建设,加快推进名校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以下简称"研究生基地”)建设,通过联合培养(实践),推动产学研合作,培养、集聚一批高层次人才,根据《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东府〔202171)和《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1924)的任务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围绕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和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的人才引进和培养需求,大力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工作建设,构建完善具有东莞特色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体系。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将研究生基地打造成为国内外高校院所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的前沿阵地,为我市科技产业创新发展输送一大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到2024年: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合作的高水平高校累计达到30;参与联合培养(实践)单位累计达到600;在莞联合培养(实践)的研究生人数累计达到3700;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累计达到85;研究生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公开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产出累计达到1800;通过联合培养(实践)项目牵引,促成一批产学研项目合作、科研成果转化、核心技术攻关等落地,推动一批优秀研究生毕业留莞就业创业。加强与香港、澳门等大湾区城市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工作,打造成为具有全回影响力的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地

二、基本原则

()高端引领,瞄准一流。坚持以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超前布局和规划研究生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和联合培养载体等硬环境建设,努力完善文化交流、学术交流、产业交流机制等软环境建设。

()产业导向,精准对接。结合我市的城市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突出理工科的专业导向,突出特色化的培养导向,突出面向港澳的开放导向,重点与建设学科契合我市产业发展的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实现精准对接、精准培养。

()协同管理,质量优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准确把握科技与教育的关系,实现科教融合。加强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与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集聚多方优质资源,共同优化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质量,把质量优先"贯穿到研究生引进、培养、科研的全过程,培养具有科学精神的创新人才。

三、主要任务

()建立有东莞特色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管理体系

1. 深化高校院所合作机制,构建政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合作网络。完善我市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合作机制,建立研究生基地与校、院、系等多级层面合作模式,扩大在莞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的高校范围。健全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沟通机制,通过与高校签订协议、设立培育管理机构、共同制定制度化的协商机制等方式,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工作。搭建研究生基地与高校之间的人才交流平台,建立完善高校导师库,强化高校导师与企业导师的日常对接协调,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实践)研究生的双导师制,优先推荐入库高校导师与企业导师联合申报东莞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2. 巩固联合培养(实践)单位1的主体地位,构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松山湖材料实验室、散裂中子源等重大创新平台在集聚和培养研究生方面的带头作用,支持其利用自身优势通过成立联合实验室、研发小组,以及通过设立科技攻关项目、科研助理岗位等多种形式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为松山湖科学城基础研究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深入挖掘企业项目与人才需求,充实企业项目与研究生需求信息库,精准对接高校学科领域,建立高校供给与企业需求精准匹配系统。加强企业导师队伍建设,支持开发面向企业导师的专项培训课程,建立完备规范的企业导师培训体系,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强化企业导师培养能力与责任,健全企业导师权责机制,支持入库企业导师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技术发展需求与高校共建技术开发中心、联合实验室,吸引更多高校研究生开展联合培养。

3. 加强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提升研究生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合作高校院所在莞设立或委托具有服务能力的相关机构作为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开展从招生、培养到就业全过程研究生服务管理工作,保障研究生生源质量、培养质量与就业质量。巩固培育管理机构的桥梁作用,发挥管理机构对接高校的天然优势,争取高校导师、研究生来莞,推动高校导师科研成果在东莞转化,促成高校导师与东莞企业开展项目合作。主动了解企业的项目和人才需求并推动校企对接,协助校企研究生培养特色课程建设,深度参与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各个环节。完善培育管理机构的制度建设,明确专职专业人员配比、日常管理制度、考核激励制度等工作规范,对考核优秀的给予相应奖励,对管理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停发当期补助经费并取消其管理机构资格。

4. 加强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统筹协调机制建设,提升协同育人水平。根据我市研究生培养与产业发展情况,调整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相关政策,构建更加完善、全面的政策体系,深入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通过对比借鉴,吸收国内其它研究生基地的先进经验做法,优化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的体制机制。与高校、联合培养

(实践)单位、培育管理机构等加强交流,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建设更具东莞特色的创新服务管理政策体系。

()拓展研究生培养渠道,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

5. 扩大研究生联合培养规模。依托我市科技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与国内外具有研究生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院所加强合作,重点推动与制造业领域知名度高、与我市产业特点匹配度高的高校院所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推动一批合作高校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东莞专项"。加强与广东省教育厅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省内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指标下放研究生基地,不断扩大培养规模。鼓励应届毕业生与我市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联合培养东莞专项"

6. 探索更多专项培养模 式。依托我市行业龙头企业开设订单式的培养模式,推动龙头企业与相关高校院所合作开设研究生联合培养专班,由企业与合作高校共同定制培养课程,将高校学术科研优质资源和龙头企业产业资源进行整合、优势互补,共同培养各行业领域急需的高层次、战略型顶尖人才。探索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企业直接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等,减少行政环节,充分调动培育管理机构与企业的参与积极性。

7. 持续开展研究生专业实践。继续依托 我市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项目,支持国内外高校院所研究生来莞参加专业实践,实行人才+项目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在项目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

()完善研究生基地建设管理,夺实研究生培养工作基础

8. 组建专家指导委员会。聘请高校等培养单位的优秀专家,组成研究生基地专家指导委员会,对研究生基地建设、研究生培养体系构建、研究生特色课程开发等各项工作提供指导。

9. 完善培育管理制度。总结研究生基地建设的经验,根据新发展格局建立完善基地的管理机制,加强研究生招生匹配、引进报到、活动组织、学习培育、考核评价、就业服务、签离管理等过程管理。构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的质量评价体系,引入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研究生质量评价,将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评价结果纳入高校学分管理体制。以项目为牵引,建立论文闭环管理体系,推动论文写在产品上,保障研究生论文高质量完成。

10. 加强研究生思政教育。以为党育人、为国选才为宗旨,鼓励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配备思政教育专员,定期了解学生的思政情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思政教育,组织思政教育培训讲座、学习强回知识竟赛等形式多样的思政活动,丰富学生的思想政治生活。建立学生党组织,引导学生党组织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学生积极参与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动研究生党建工作的有形有效覆盖。

11.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成立研究生会等各类学生社团,让研究生充分参与研究生基地的管理,增强责任感和自主意识。建立研究生专题训练营常态化机制,打造在莞研究生同学圈,定期开展多元化的研究生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研究生对我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12. 开发特色课程体系。支持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特色课程开发,对优秀的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打造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东莞模式,为全国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提供示范。完善研究生网络课程平台,引入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库,对接优势教育资源,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载体建设,构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的培养体系

13. 推动研究生基地升格为国家级基地。积极对接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争取获批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开放基地,推动一批其它省市高校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指标下放我市。

14. 深化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建设。完善优化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模式,建立奖优淘劣的机制,引导优质研究生培养(实践)单位主动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对成效显著的工作站给予奖励。

15. 推动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动我市具备条件的研究生培养(实践)单位与高校合作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合作高校向我市投放更多科研与教育资源,加强合作高校与我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对各级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定的"示范基地给予经费奖励。

()多措并举吸引研究生留莞创新创业,打造优质就业创业平台

16. 实施研究生培养评优奖励计划。组织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导师"示范工作站"示范培育管理机构等评选活动,对获评优秀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补助。支持联合培养(实践)单位参与国家级和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对于获批的单位给予配套补助。支持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建设单位设立研究生奖学金,推动优秀研究生开展创新创业项目。通过评优奖励,提升各研究生培养主体积极性与参与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17. 搭建研究生就业对接服务平台。加强在莞联合培养(实践)研究生与我市重点企业的交流与对接,不定期召开走进名企活动,加深联合培养(实践)研究生对企业的认知。鼓励优质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莞联合培养(实践)研究生,搭建企业人才需求与研究生供给服务平台,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四、保障措施

18.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分管领导作为召集人,市科技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松山湖管委会等单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共同协调解决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9.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完善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研究生中心”)网站功能建设,加强微信公众号运营,以及借助媒体宣传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我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相关政策,发布企业项目人才需求信息。同时组织相关需求企业到国内外各大高校院所开展走访、宣讲活动,扩大政策辐射范围和基地影响力。

20. 加大经费投入。市财政设立东莞市研究生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并争取逐年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活动,促进我市研究生培养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

21. 加强团队建设。加大对研究生中心的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的配备,维持研究生中心的正常运作。创新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导向、企业化运作的运营机制,实现东莞市研究生培养(实践)工作的良性发展。推动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提升研究生管理团队的人员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