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及基本原则
(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因特殊原因必须变更学籍信息的可提出学籍信息变更申请。其中,高考报名、录取环节前出现错误的,尽快与我院招生部门(学生科)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省考试院更正。注册学籍后发生学籍信息变更的,联系我院学籍管理部门(成教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省教育厅更正。
(二)学生学籍信息以招生录取信息为准,信息来源为学生本人填报并签名确认,学生应对其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原则上不得更改。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学籍信息更改:
1. 已办理过学籍信息更改者,不受理再次变更申请。
2. 学生提出申请,但未提供县级以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原件或相关材料不全的;
3.学生毕业证已发放,回校要求更改学籍信息的;
4. 经岭南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研究认定的其他情况。
二、办理流程
(一)学生申请。学生应向教学点提交更改学籍信息资料的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
1. 涉及姓名更改的,须提供现用名的正式身份证、户口簿(上面须有现用名和曾用名的对照记录)及户籍部门(县级以上公安局)的证明。
2. 涉及身份证号更改的,须提供现用号码的正式身份证、户口簿上面须显示现用身份证号码以及户籍部门(县级以上公安局)的证明。
3. 涉及内地身份证改为港澳身份证的,须提供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注销证明、单程证复印件、港澳身份证复印件。
(二)教学点审核。教学点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并签署意见后,填写《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汇总表》(详见附件2),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三)学校审核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履行学校审核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发函户籍部门(县级以上公安局)进行确认,取得回函后统一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三、教学点材料报送
教学点需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送《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须加盖公章,报送扫描件到指定邮箱(注:无需邮寄纸质材料),《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同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