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志愿,同时也是一个投档单位。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1)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投档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广东省招生办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或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成绩或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综合考查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
排位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院校增加计划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形成志愿梯度,避免滑档。
经广东省招生办公示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从2022年招生起,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普通考生投档录取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
经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公示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备案的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