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汕头市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汕头市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23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规定,现对汕头市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汕头市制药和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23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止。若对通过人员取得的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