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3月
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保障。根据《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精神,符合条件的博士可享受相关人才补助。
招聘对象
毕业生:2023年1月—2024年8月期间毕业的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
社会人员:是指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取得岗位相应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且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应取得岗位相应职称(具体见“我们的招聘条件”第4点职称要求),并符合本方案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