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名额
按当年评选范围内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提名不超过10篇。
评选标准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2)理论或方法有创新,对该学科的科学研究有重要作用。
(3)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应及应用成果。
(4)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写作严谨。
(5)申报者在入学起至学院评审前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了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且满足以下条件:
管理学学科门类:被SSCI、SCI、EI、CSSCI或《人大复印资料》收录两篇学术论文。
(6)学位论文评阅分数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整体评价优秀,答辩成绩平均85分以上(含85分)。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选题内容适宜,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2)理论和研究方法有创新点,对该学科的学科研究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写作严谨。
(4)学位论文评阅分数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整体评价优秀,答辩成绩平均85分以上(含85分)。
评选程序
1、由论文作者本人申请,导师推荐。
2、各学科专业根据申请人的答辩情况和答辩分数进行选拔、排名。各系最多推选前5名至学院分学位委员会。
3、分学位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投票,按排名确定优秀学位论文和优秀学位论文提名。
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每年6-7月,与夏季分学位委员会一并进行。
奖励方式
学院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院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名的作者及其导师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并根据情况推荐参加高级别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