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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闻

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3-08-31人气:

考试设置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时间安排

(一)口译考试安排

日期

时间

科目

语种

考试方式

11月4日

9:00-10:00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英、法、日、阿、葡、俄、德、西、朝/韩

电子化考试

10:30-11:00

三级《口译实务》

10:30-11:30

一级《口译实务》

13:30-14:30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15:00-16:0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


注:1.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通过同声传译考试并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3.《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笔译考试安排

日期

时间

科目

语种

考试方式

11月5日

9:00-11:0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英、法、日、阿、葡、俄、德、西、朝/韩

电子化考试

13:30-16:30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注:参加笔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报考一级翻译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已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三)报考免试一科条件

  1.已取得二级英语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2.因翻译考试周期调整,2023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2023年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原有政策。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