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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教育

东莞市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业和条件

发布时间:2023-12-14人气: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专业

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或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在我市从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并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拟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的技术人才。评审专业为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评审的学历资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条件,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6号)(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367号)(附件2)相关规定。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三)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规定,提供2023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四)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按照粤人社规〔202033号文的《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文件查询链接:http://dghrss.dg.gov.cn/attachment/0/28/28549/3238753.pdf)有关规定执行,考核认定相关专业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6号)(附件1)中“附录: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第36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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