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安排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安排等将于近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1.复试方式: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凭准考证进入校园。
2.复试时间:将于3月24日-27日组织开展复试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通知,提前做好准备。
二、确认复试科目和缴纳复试费
各学院复试名单公示后,考生在3月24日前上网确认复试科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信息。网址: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Tkss/Signin.aspx
保存复试科目后,交纳复试费80元。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复试时须将以下材料按序装订,笔试时交报考学院:
1.准考证
2.毕业证、结业证或学生证(参加自考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出具留服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学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原件
4.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符合加分政策的需提供证明)
5.《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见附件,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扫描以下二维码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六、复试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南京理工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联系方式
1.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方式:025-84303162
2.各学院联系及咨询方式
详见https://gs.njust.edu.cn/zsw/6f/5b/c4580a290651/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