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硕士招生单位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各硕士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通过现场方式进行,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复试
(一)考生复试注意事项
1.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公布。复试名单公布后,考生可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系统”):https://yanzhao.gdufs.edu.cn/kspt/,点击“复试信息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复试资格情况。
2.复试通知书
我校不向考生发出书面复试通知。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我校研招系统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将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本人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到各硕士招生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见附件2,《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
4.体检
具有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s://yz.gdufs.edu.cn/info/1026/3017.htm)交至拟录取招生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关于加分政策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考生等,其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6.学信网审核的学籍学历问题考生
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提供学生证原件的应届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考生须于4月上旬向拟录取单位提交报告。因办理时间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正常录取。
(二)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1.各硕士招生单位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时间安排复试,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录音录像,考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考生如不遵守复试纪律,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复试采取现场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3.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
(1)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至3小时,具体由各单位确定。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组织进行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和综合面试,其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专业和综合面试70分。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单位需要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与评分表格,并在复试工作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a.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应采取随机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
b.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三)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复试中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比例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在复试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其他学科(专业)的复试成绩按以下比例计算: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3.录取总成绩计算
(1)初试总分5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
(2)初试总分300学科: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
三、录取办法
(一)各招生单位应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认真审查,集体讨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所有环节。由招生单位严格按本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四)我校今年不进行校内外调剂。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相关招生单位对该专业普通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体检结果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考生方能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须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四、工作纪律
(一)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加强监督保障。包括实行复试考场的监察和巡视制度,广泛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