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3月22日上午9:00,到所选报的医院(或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广州医科大学,初试达到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网址:https://yjs.gzhmu.edu.cn/info/1003/7064.htm),即可参加本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达到国家线(一区)即可参加复试。
2.提交审核材料
考生需在3月20日前,按照提交材料清单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命名为:“考生编号(15位)+姓名,例如:105703567890000张三),发送至所选报医院(或学院)电子邮箱,纸质版需携带在复试报到当天复查,各医院(或学院)电子邮箱见附件2。
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情况简表》(需贴照片或彩色打印)。
(2)初试准考证(可在研招网下载)。
(3)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需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往届生可找原毕业学校出具或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按照身份证尺寸大小清晰复印正反面在同一页)。
(5)学历学籍证件复印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需审查);应届生:学生证(需含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
(6)学历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需确保备案表(或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23年8月(过期后可补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盖章要求见表格内容)。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手写签名)。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所选医院(或学院)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1.考生选报医院(或学院)
3月16日中午12:00至3月18日中午12:00,考生微信扫码选报医院(或学院)。考生只可选择有本人报考研究方向(在附件1名单中查看)的医院(或学院),跨研究方向选报视为无效。逾期没有填报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第一轮复试
3月22日起开始复试,具体时间由医院(或学院)安排。达到复试分数线的全部考生,都要到选报的医院(或学院)参加复试。没有录取的考生,由所在医院(或学院)组织院内缺额学科方向调整复试。
3.第二轮复试(校内调整)
(1)选报缺额志愿:3月28日上午至29日上午10:00截止,第一轮没有录取的考生,登录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yjs.gzhmu.edu.cn/)查看缺额通知,微信扫码选报缺额学科方向。
(2)参加复试:3月30日起开始复试,具体时间由医院(或学院)安排。参加本轮选报志愿的考生,要到选报的医院(或学院)参加复试。
4.温馨提示
(1)复试期间,考生们不要变更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码。
(2)校内调整和院内调整,复试差额一般不高于500%,按初始成绩择优入围。
(3)校内调整和院内调整,只可在报考专业内进行。例如,报考“临床医学(105100)”专业的考生,只可在本专业内进行缺额调整复试。
(4)进入复试阶段后,全校部分专业由相应学院统一组织实施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①生物医学工程学院统筹安排“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②药学院统筹安排“药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专业;
③护理学院统筹安排“护理学”“护理(专业学位)”专业;
④卫生管理学院统筹安排“公共管理”“应用心理(专业学位)”专业;
⑤公共卫生学院统筹安排“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
⑥附属口腔医院,统筹安排“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
⑦基础医学院统筹安排“基础医学”专业(不含霍夫曼免疫研究所);
⑧生科院统筹安排“生物学”专业(不含霍夫曼免疫研究所)。
因学校网站每晚0:00至清晨7:00要进行网络维护,此时段考生无法访问研究生院网页。请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时间或保存网页内容,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s://yjs.gzhmu.edu.cn/)并查看信息通知。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认知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其在本学科的发展潜力。
2.外语能力。主要包括:①日常会话;②文献(专业外语或公共外语)阅读,然后对文献内容进行问答。
3.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①专业素质;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沟通能力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及心理健康情况;⑤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及文明礼仪等;⑦操作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录取
1.录取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学科方向招生计划,依据总成绩的排名录取。
2.考生总成绩是指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合计,分别占50%权重。初试成绩是考生的考研初试分数,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分数之和。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不同意调配导师者;
(6)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六、调剂
1.调剂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第一志愿报考广州医科大学的考生经复试后没有录取者,如仍有部分专业缺额,考生可参加调剂。缺额情况请关注后续通知。
3.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广州医科大学的考生,也包括报考其他高校的考生,学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选取考生参加复试。
4.申请调剂的考生,要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内填写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志愿信息,及时查看“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要及时在系统回复,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进行复试。
5.调剂基本要求:①初试分数达到调剂要求。②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③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④报考临床类专业学位(“105100临床医学”“105200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类专业学位。⑤符合《广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体检
考生体检拟录取后另行安排,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八、入学审核
在复试前,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