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我院根据教育部下发相关文件规定及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艺术类专业特点及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考试工作总原则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我院招考专业的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为认真贯彻“六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我院采取现场方式复试,分批次组织,平稳有序落实“乙类乙管”政策要求,按照“精准防控、分区管理、错峰有序、安全组考”的原则认真落实,确保本次组考平稳、安全、有序。
二、复试考试工作管理
(一)确定复试考试分数线
1.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各研究方向初试情况等因素,我院执行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生源情况,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国家A类地区基本要求分数线的86%执行(单科成绩不限)。
3.调剂考生的确定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上线生源不足,拟接收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同专业同一学科方向范围内考生的调剂。
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西安美术学院的考生。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应在同一学科方向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核
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核验考生的资格,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署《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须以电子邮件形式将认证报告提交至指定邮箱,否则认定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三)复试考试工作安排
1.专业创作或专业研究能力考试科目
(1)考试形式:现场考试
(2)考试时间:2023年3月17、18日
(3)考试证件: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按学科专业、院系分场次安排考试,每场次考试人数控制在300人左右。
(5)考试安排:具体场次安排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附件3)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考核面试
(1)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2)考试时间:2023年3月17、18日
(3)考试证件: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考试安排:按照专业创作或专业研究能力考试场次面试,具体场次安排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附件3)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1)考试形式:现场面试
(2)考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
(3)场地:各培养单位办公地点
(4)考试证件: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4.同等学力加试
(1)加试科目:大学语文、专业基础(每科2小时)。
(2)考试时间:2023年3月17日下午
(3)考试安排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附件3)
(四)专业综合素质面试交验材料
1.考生所交基本材料
(1)应届生: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西安美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政审表》(附件2)。
(2)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西安美术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政审表》(附件2)。
2.考生专业材料:考生个人简介、代表作品(或发表论文)、获奖证书、本人读研学习计划等内容。
3.所有材料均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报考研究方向+姓名”,在3月15日18:00前发至各培养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培养单位联系表》(附件4),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时须自带纸质版专业材料。
三、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组织实施,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后期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发布)。
四、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总成绩280分=专业创作(专业研究能力)15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注: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五、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确保质量,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凡未参加复试或虽然参加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复试时必须考核和了解考生综合素质、心理健康,考核不量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计划分配
1.录取计划分配原则:综合考量学科方向及上线考生人数。
2.各研究方向计划分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数及时调整发布《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分表》(后期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发布)。
(三)拟录取条件
1.专业创作成绩不得低于9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不得低于168分。
3.同等学力加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合格。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
6.在考试过程中无违纪违规、弄虚作假行为。
(四)录取办法
对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依据《西安美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分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按复试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依次排序。未完成的计划由学院统一调剂。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50)+(复试成绩÷280×50)
拟录取名单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五)体检与调档手续
1.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于规定日期前交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2.调档
拟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5日内自行上网下载“调档函”(含推免生),考生人事档案须在入学时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处。
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形式的考生,公布后5日内自行上网下载“定向培养合同”,须在规定日期前与本人工作单位、西安美术学院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四份)。选择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类别不得更改为非定向,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
(六)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院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摸排及提醒
复试前,我院组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健康状况摸排,具体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考生须知相关内容,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填写,如有异常第一时间报告。
考生前往考点路途中应佩戴口罩,加强卫生管理,做好个人防护,备足防疫物资。考生考试期间除进行人脸识别和配合监考人员工作外应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