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考生少跑腿、信息多走路”服务理念,提高审核准确性,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3710)根据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实行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方式。
一、网上确认时间及地址
(一)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5日16:00。
(二)网上确认入口。
1.手机端扫描二维码:
2.PC端登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建议考生优先使用手机浏览器扫码登录。考生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后等待审核结果。
(三)咨询电话。
威海市教育招生考试院:0631-5810201(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二、网上确认需上传材料说明
(一)所有考生均须上传的证件及材料照片。
1.准考证照片。具体要求:本人近三个月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建议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可见,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要化妆,不得佩戴隐形眼镜、美瞳拍照;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照片要求真实有效,不得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等任何修改。
2.本人手持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照片。具体要求: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都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建议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M;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能如实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不要化妆,不得佩戴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均必须上传以上两项,证件照片严格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美化处理,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电子证件照要按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或对证件照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重新提交。以下资料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如实提供。
(二)考生还需按下列要求上传的其它证件及材料照片。
1.威海驻地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学生证。
2.威海户籍往届毕业生须上传(1)毕业证书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
3.非威海户籍在威海工作(有威海社保证明)的往届毕业生须上传(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期限至少涵盖2023年8月至10月)。
4.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应传照片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成人高校本科应届毕业考生,(1)威海户籍考生须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2)非威海户籍在威海工作的考生须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期限至少涵盖2023年8月至10月)。(3)学校教学点在威海的考生须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就读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证明。
6.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1)威海户籍考生须上传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仅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②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2)非威海户籍但在威海工作的考生须上传①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期限至少涵盖2023年8月至10月);②证明自考生身份的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
7.现役军人考生须上传(1)军人身份证件;(2)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9.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的、非身份证的考生须上传证件照片。具体要求:分正反面两张上传、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
三、注意事项
1.审核结果72小时内将通过短信或微信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不符合我院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
3.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在规定时间予以网上确认,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未在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的考生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4.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特别注意: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可以在考前到考点周边区域熟悉情况,为保护考试设施和根据疫情防护需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各位考生给予理解和配合。
四、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一)我市研究生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无缝隙网上监控和录像。考试期间,考生将进行考点封闭区入口、考场入口和开考后的多次安检,除规定的考试物品外,书包、书籍、资料、手机、手表、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禁止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安置好自己的物品,考点不负责保管。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
(三)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在考试期间,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作弊行为。
(五)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等过程中一定要树立法治观念、底线思维,增强诚信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做到诚信报考。否则,一步踏错、抱憾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