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1.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并符合标准要求。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提供的无法准确辨识信息的照片,须重新提交。3.不符合本报考点确认条件的考生,请尽快联系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报考。
所有考生均需上传第一项所规定的证件及材料照片,并根据自身情况上传第二项所规定的相关材料照片。
一、所有考生均须上传的证件及材料
(一)电子证件照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仰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4.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