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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发布时间:2023-08-30人气:

报到日期

报到日期为2023年8月27日。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前向院(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位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凤路18号)。

报到当日,学校将在校外设立5处新生接站点,协助安排行李转运及乘车等事宜,具体设于:珠海金湾机场、珠海拱北汽车客运站、珠海香洲长途汽车客运站、珠海唐家汽车客运站、广珠城轨珠海站及唐家湾站。同时校内设立新生接待站。

数字迎新

1.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数字迎新专题网站(http://welcome.bnuzh.edu.cn),了解2023级研究生迎新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

请通过关注“北师学工”微信公众号(bnuz-dwxsgzb)及时获取更多的信息服务,并通过留言与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互动交流。

2. 个人信息采集。登录珠海校区微信门户(详见本须知第七点“新生网络信息服务”,先完成校区微信门户的关注及账号绑定)---迎新广场---“数字迎新系统”,根据系统提示逐项认真填报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将成为您未来学习、生活的重要数据基础。

3. 人脸采集。登录微信门户---迎新广场,访问“人脸采集”应用,可完成用于各类校内身份核验场景(例如:图书馆、宿舍等)的人脸数据采集。

4. 扫码报到。新生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后,可登录访问微信门户---迎新广场---“数字迎新系统”,查看或出示个人报到二维码,报到日入校后,凭二维码完成现场扫码报到。

报到凭证

新生须凭《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提交证件照片

报到时须向院(系)提交本人近期蓝色背景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一寸和二寸各4张。

党(团)组织关系的迁转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党(团)员均须迁转党(团)组织关系,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

(一)党组织关系迁转

组织关系转接可采取线上转接或线下转接方式。采取线下转接方式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单位需具有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介绍信请党员本人随身携带,不得放入档案中邮寄,开学后统一交由有关单位办理转接手续。

1.广东省内研究生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现党组织通过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组织关系转接”模块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党组织代码是044013012773),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3级研究生党支部”。

2.广东省内军队、银行、铁路、民航等系统的研究生新生党员: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3级研究生党支部”。

3.广东省外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广东省已接入全国党员数据交互平台,可以实现跨省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须采用线上转接方式。如遇特殊情况可采用线下转接方式。

(1)采用线上转接方式:由现党组织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介绍信抬头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党组织代码是044013012773),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3级研究生党支部”。通过线上转接的学生,建议同时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请于开学后配合所在单位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相关登记工作。

(2)采用线下转接方式:如所在党组织确实无法通过线上发起转出申请,则提交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线下转接。介绍信抬头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党委”,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3级研究生党支部”。

(二)团组织关系迁转

广东省外的新生团员需开具纸质版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团委”,接收单位(介绍信中去往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来校报到后,所在单位将于开学一周内收取纸质版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校区团委统一办理转接事宜,再由所在单位将纸质介绍信回执交还本人,寄回原所在基层团组织。校区团委审核后,会进一步具体指导新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操作(入学报到前请勿在广东省外“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转接操作)。

广东省内的新生团员在入学报到一周内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微信移动端直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即可。

户口迁移

非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如办理户口迁移,请在规定时限内(当年6月底至8月底)办理户口迁移证。

外埠户口迁入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本市户口迁入须携带户口卡。户口迁移证(户口卡)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户口卡)上的姓名还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栏,必须写明市(县)或省、地区,如:XX省X市(县)或XX省X地区,(如果出生地或籍贯不详,需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迁移证(户口卡)须字迹清晰且右下角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否则无法落户。迁移证(户口卡)自带到校,报到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和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交就读院(系)。户口已在我校的新生,仍需办理户口迁移,需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和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交给就读院(系)。请在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右上角,用铅笔在右上角写明“学号”、“院系”、“身高”、“血型(不知不写)”、“电话号码”。珠海校区的户口迁移材料交由所在培养单位(未来设计学院、湾区国际商学院、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收集,具体提交方式后续另行通知。

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新生的落户工作需要经过北京市教委和海淀公安分局审批后方可落户,一般于入学当年寒假前完成,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公证、买卖房屋等业务的学生请在原籍或本科(硕士)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在落户完成前无法使用户口卡,无法办理有关事项。

迁往地址: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不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户口不能迁移,定向协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缴费

新生按《2023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附件一)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后,方能办理报到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校解决住宿的,足额缴纳住宿费后,才能办理住宿手续。

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在开学时足额缴纳学宿费用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参见附件二)。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1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于入学当天在绿色通道处办理学宿费缓交手续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须在缓交期限内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住宿

全日制研究生入住二人间,住宿费为每年3500元/人。每间宿舍配套设施包括空调、钢架床(1m×2m)、衣柜、书桌椅、书架以及网线接口和无线Wi-Fi等。

学校不安排住宿的研究生,请自行解决住宿。

报到当日,全日制研究生可先到所分配的公寓楼办理住宿手续,再到院(系)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不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直接到院(系)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

全日制研究生入住时需签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生住宿协议书》。

床上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由学生自行安排(校内有超市,可自愿购买),为保证质量及安全,提醒各位同学不要购买个人私自兜售的床上用品或其他生活用品。

体检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向所在培养单位(未来设计学院、湾区国际商学院、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或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近期健康证明。除此之外的所有新生均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安排统一体检,体检免费。不体检或者不按要求提交健康证明者不予注册,不能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医疗保险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入学后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定向生入学后不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珠海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珠海就读的大学生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读非在职研究生可纳入珠海大学生医保范围,请每位同学务必在体检处拍社保照片并成功取得社保卡(市民卡)相片采集回执,学校统一为每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购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学历学位证书

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携带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